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谱写“三农”新篇章

发布时间:2021-04-15      浏览量:377次
农业强不强、农村美不美、农民富不富,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,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。为加快补上农业农村发展短板,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作为七大战略之一写入党章。随后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》,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全面部署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谱写“三农”新篇章 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,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。在现代化进程中,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、城乡关系,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。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就是为了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来把握和处理工农关系、城乡关系。 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、中央农办秘书局局长 吴宏耀:从新的工农城乡关系看,农业农村存在一系列的短板,所以要实现农业农村的加快发展,必须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作为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,在资金、人力、干部和要素保障上,都要重点投向农业农村,确保农业农村能在现代化的建设中要赶上来,不掉队。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概括,其中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,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总方针,产业兴旺、生态宜居、乡风文明、治理有效、生活富裕是总要求,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制度保障。 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,即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》,聚焦乡村振兴,对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、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全面部署。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,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,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,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,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,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。 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、中央农办秘书局局长 吴宏耀:明确了乡村振兴的目标、任务和具体的时间表、路线图,描绘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宏伟蓝图。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按照“远粗近细”的原则,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三个阶段性目标: 一是到2020年,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,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; 二是到2035年,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,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; 三是到2050年,乡村全面振兴,农业强、农村美、农民富全面实现。 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、中央农办秘书局局长 吴宏耀:2018年一号文件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,与党的十九大确定的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战略安排高度契合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长期历史任务。